
2019年7月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免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 对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
1. 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动产登记费
2. 因地质条件等原因无法修建防空地下室,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 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的,按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应予免征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 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链接: http://szs.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907/t20190705_32920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