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7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发布《关于用人单位办理2019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费的通告》,通告明确,2019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费于8月1日起开始申报,主要内容如下:
▲ 申报单位
√ 揭阳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含中央、省驻揭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申报缴费
√ 申报时间:2019年8月1日至11月30日
√ 申报方式:用人单位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申报缴纳保障金,或到当地办税服务厅填写提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并缴纳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