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出于业务发展、税务筹划的需求,会设立多个主体。但财务人员很谨慎:“关联交易是不是不能有?”、“关联交易会不会被税局查?”。
关联交易确实是税局监管的重点之一,企业发生关联交易很常见,大家无需“谈虎色变”,关联交易做好以下几点,税务风险是可以避免的。
关联方的认定
关联方:在股权、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间接的拥有或控制关系;或者双方在实质上具有其他共同利益的企业、组织、个人。
常见不构成关联方的情况
关联交易常见注意事项
税局主要关注企业是否有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润、是否有利用关联方的税率差异减少税收,企业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注意事项 |
常见风险点 |
业务需真实合理,具有商业目的 |
未签订合同或签订框架合同、缺少证明资料:业务真实性存疑 业务与企业经营无关:不能税前扣除的风险 母公司向子公司提取管理费:不能税前扣除的风险 |
定价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一般参考对非关联公司的定价,或市场平均价格 |
定价明显偏高/偏低、无偿赠送:被核定价格征税的风险 无息借款、关联往来长期挂账:被核定利息征税的风险 |
成本费用分摊符合受益原则,按各主体承担的职能多少进行分摊 |
共同费用不分摊:非本公司的部分存在不能抵扣进项及税前扣除的风险 按收入比例分摊:不一定符合受益原则 |
关联交易的税务管理
请直接查阅理道文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开始了,企业需要关联申报吗?》
总结
企业降低关联交易税务风险,首先在设立时尽量避免构成关联方。如果已经是关联方,关联交易合理规划且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同时完善证明资料,并按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税发[2008]86号)
以上关联交易的注意事项,快对照看看关联交易处理有没有税务风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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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税发[2008]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