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考虑经营发展、享受税收优惠、城市更新等原因,企业搬迁的情况越来越普遍,除了收到大额拆迁补偿要税务筹划,还涉及到如何迁移的问题!小编这就告诉你企业迁址需掌握的税务事项。
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是指企业在不再持续经营,发生结束自身业务、处置资产、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等经济行为时,对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税、股息分配等事项的处理。因此,企业迁移不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清算。
清税是指迁移前要清算应交未交的税,并非要先分配利润并交税才能迁移,何时分配利润由企业自行决定。因此,企业迁移前不需要先分利润。
增值税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后,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延续登记。企业跨省迁移,尚有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办理税务注销前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进项税额转移单》,由原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并传递给迁入地税务机关,迁移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迁移后可继续申报抵扣。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纳税事项(包括亏损结转、税收优惠等权益和义务)由迁移后企业承继,但因地址发生变化而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除外。
小结
1. 注意企业迁移不用清算和分配利润。
2. 企业迁移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予以保留,迁移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允许继续抵扣。
3. 企业迁移后企业所得税纳税事项继续执行,但因地址发生变化而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除外。
经济高质量发展阶段,多地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企业拆迁也很常见。提醒大家注意,企业收到的拆迁补偿款需要缴税,搬迁时还面临资产、人员的处理,后续还会涉及房产建设、投资等事项,建议企业提前做好规划和筹划。理道可帮您规范企业搬迁业务、降低税务成本,欢迎大家与廖娟老师及团队联系。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1号、粤税发〔2018〕146号、财税〔2009〕60号、税总发〔2015〕161号、粤税发〔2020〕69号)